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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彩票网学生会

    作者:校团委   更新时间:2023-03-20 11:0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宝马彩票网学生会管理办法

    简介

    宝马彩票网学生会成立于2014年10月,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院学生会结合自身特点,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致力提升学生文体德育素质,培养学生爱国情操,努力丰富生命学子的课余生活,于细微处关心爱护生命学子,是学院各部门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宝马彩票网学生会

    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工作理念: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

    工作定位:发挥学生干部带头作用 服务全院同学成长成才

    工作作风:踏实 肯干 善于创新 乐于奉献

    第二条 为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办法对宝马彩票网学生会、班级(团支部)中担任职务的全日制学生有效,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宝马彩票网学生机构设置

    第四条   宝马彩票网学生会机构设置与关系

    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劳动部、生活权益部、文艺部、外联部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主要功能

    第五条 主席团

    (一)主席

    1、1人,全面部署学生会的工作;

    2、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内部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

    3、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4、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

    6、代表学生会参加高校联席会议等学生代表会议;

    7、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督促抓好落实,并及时向院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

    1、3人(兼系部学生会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统筹分管部门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直属、附属部门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参会人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4、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5、向部长传达主席团的会议内容,督促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

    (一)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二)负责学生会全年各项活动的档案资料备份及管理;

    (三)负责各部门的活动经费审核及报销工作;

    (四)负责学生会成员值班、例会等的考勤和统计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负责撰写每学期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上交至团委审核;

    (六)负责学生会成员日常考勤工作,并于每月末部长以上成员例会时宣读该月内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部门量化、成员考评情况及部门财务情况;

    (七)负责制定学生会各部门主要策划总结类书面文件的统一模板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制定电子档案制度,对学生会各部门活动书面文件进行统一电子存档和备份;

    (九)负责各类学生干部的考核、评定及优秀团支部评定工作;

    (十)为学院同学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下达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和受理证明材料的收取;

    第七条 学习部

    (一)与学院教务处紧密联系,负责学习委员值班、教务处通知、材料发放、信息核对等;

    (二)与学校学生学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合作,负责答疑、职能面对面、信息化培训等;

    (三)积极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的活动,组织同学们参观学术挑战杯和创业挑战杯,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四)负责举办优秀学子交流会、专升本交流会、辩论赛、汉字听写大赛、国学达人等学习类活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

    (五)组织实验室交流会,向同学们讲解实验室科研方向,鼓励并引导同学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等科研项目,并负责实验室纳新通知的下达;

    (六)负责并组织学院两大心理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心态;

    (七)全面负责学院公共书架的管理;

    (八)负责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的宣传、组织、申报工作;

    (九)定期联络校内外优秀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活动。

    第八条 生活权益部

    (一)协助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二)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

    (三)负责检查和监督食堂食品安全情况;

    (四)负责晚会、运动会等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五)配合学院宿舍管理中心,定期检查学生公寓安全隐患、宿舍卫生,倡导良好的生活作息规律;

    (六)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及自习室的维护;

    (七)协助学院举办宿舍文化活动。

    第九条 宣传部

    (一)线下宣传工作:

    1、负责活动条幅、展板、海报的制作与活动场地的布置;

    2、为学生活动进行前期、后期的宣传工作;

    3、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并积极与其他学校进行沟通,做到及时学习,不断进步,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技能。

    (二)线上宣传工作:

    1、围绕学院“双创”的建设目标,提出学院新闻宣传的工作思路,策划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安排新闻事件的采访和报道,统筹协调校内媒体开展新闻采访及舆论引导工作;

    3、制定学院新闻采写、报送和发布制度,形成规范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传播和新闻宣传的工作效率;

    4、积极探索和开发新闻宣传的新媒体和新手段,积极探索并充分发挥学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新功能,形成“大新闻”的立体架构,落实审核责任人制度;

    5、部门成员务必及时了解并掌握其他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动态,推动学院网络平台的不断发展。

    第十条 外联部

    (一)负责全院同学每学期的社会实践部署工作;

    (二)及时与校权益平台进行沟通,切实维护好广大同学的权益;

    (三)定期开展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素质拓展活动,增进部门之间感情,凝集学生会成员思想,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

    (四)积极联络其他学院,定期开展学生会内部成员和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的技能培训;

    (五)负责管理我院线上和线下两个生活学习服务平台—服务墙和服务信箱,为我院学生传递最新的学校和学院动态、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同学们在校内的有关权益问题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活动的赞助工作,积极寻找赞助渠道和方式,协助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七)通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意见收集信箱等方式,定期收集同学们对学生会工作及学校、学院各方面工作所存在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整理反馈;

    (八)负责学院其他权益调研和志愿服务类的工作

    第十一条 文艺部

    (一)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活跃同学们的校园生活氛围;

    (二)作为第一职责部门筹备学院迎新晚会、元旦晚会、团委风采大赛等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三)积极与大学生艺术团等其他高校的文艺部门进行交流,吸取新颖的文化活动形式;

    (四)发掘、培训具有文艺爱好的同学,为学院文艺工作储备后续力量;

    (五)设计、组织文娱活动,增进师生之间的文化交流。

    第四章 增补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增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表;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合格者进行公开答辩;

    (五)现场投票。答辩环节结束,由在场同学对面试者进行现场投票,并将各面试者所得总票数进行现场唱票,按百分比计入总分,满分十分;

    (六)由学院老师及学生会部分成员对答辩入围成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完毕,进行现场打分,满分十分;

    (七)按照投票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确定各候选人排序;

    (八)对候选人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九)通过考核后,部长、干事由主席正式任命,并向全院同学公开录用结果。

    (十)学生会增补工作完成后,成员的考核期为一个月,考核内容如下:

    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考核期满,由主席团及团委老师对考核成员进行点评,以上内容如有不合格者,需撤去其职务。

    第十三条 学生会纳新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纳新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表;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根据面试答辩情况,由主席团成员及所在部门部内成员进行现场投票及讨论,结合同学本人是否服从调剂意愿,根据当年学生会的拟定纳新名额及投票排名确定各部门新成员,最终结果由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 例会是学生会自我管理和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例会或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遵守会议流程,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五)部长例会每学期部长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超过3次,一经超过3次,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六)部长例会召开周期为每2周1次,副主席和部长可依据部门活动进展进行浮动安排,原则上不得低于每月1次。

    第六章 值班制度

    第十五条 值班是学生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正常的值班秩序。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个人适合值班时间信息并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出相应的值班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旷工;

    (二)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进行签到,并对值班室进行整理打扫,保证值班环境的干净整洁,提高值班同学舒适度;

    (三)值班室内不允许个人给电动车电瓶进行充电,保证值班室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 需要值班请假的,参照例会制度中相关请假办法。

    值班表现纳入考核,具体考核、奖惩措施参照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

    第七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之前,拟一份本学期该中心总体工作计划交至团委。部门起草的工作计划需由办公室整理、主席团审核完毕后交至团委;对于学生会整体的工作计划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起草,主席团审核完毕后交至团委。

    第十八条 各部门在学期末,起草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办公室负责起草一份学生会工作总结由主席团审核完毕交至团委。

    第十九条 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一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周内交工作总结(包括书面材料、活动照片、新闻截图)。

    第二十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电子档案制度,对学生会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统一电子存档。

    第二十一条 活动开展前要求各部认真规划,考虑完备,书面策划要求格式统一、内容合理、切实可行。(标题、正文字号、字体、行间距、页边距等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第八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务必用于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办公室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在活动开展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由团委老师审阅,并交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办公室统筹经费使用,活动结束后应将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由办公室处长交由团委,由副主席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式税务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经费的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中做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由所报销活动内容、报销日期、申报人、审核人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五条 活动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团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的任何活动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审查后向团委提交费用使用表。

    第九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学生会干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分,作为学生会平时量化分值。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学生干部综测加分时将实际所得量化分数占总分(10分)的百分比乘以该职务的总分进行综测加分,最高不超过120%。

    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十九条 每月月末,各部长需整理一份部门成员当月工作参与表,详实介绍该部门当月工作中,部门各成员的任务分配和参与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后交至副主席,由副主席负责审核,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所有参与人员给予撤销职务处分,副主席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6分以上的为合格,出现5分及5分以下情况时将免去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部门所有成员: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工作计划、活动策划与总结和月报表等书面材料,每缺一份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者,部长每次扣2分。

    (2)工作计划或部门活动策划及工作总结由团委及主席团认定不够认真的,部长每次扣2分。

    2、认真参加部长例会及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无故缺席(会前未和分管副主席请假者)每次扣2分;

    (2)部长例会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部长每次扣2分;

    (3)迟到、早退每次各扣1分;

    (4)会议(含部长例会)中不积极发表观点,玩手机者每次扣1~2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言行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院大型活动需主席、副主席、部长带领干事一同参加,部长因事未能参加者,需向副主席请假并指定部门临时负责人:

    (1)无故不参加者:干事扣2分,部长扣3分,主席及副主席扣5分;

    (2)无故迟到者:干事扣2分,部长扣3分,主席及副主席扣4分。

    5、各部门成员存在经费错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2~3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3分。

    2、学生会成员为院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分。

    3、主动申请部门创新性活动,由团委审核通过并成功举办的部门每次加2分。

    4、申请活动并成功举办的部门:部长在日常量化分数对应的综测加分基础上额外加0.3分综测分,干事额外加0.2分综测分。

    第十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3、对待部门工作不认真者。

    第三十四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不按时提交本部门(学生会)总结、申报材料等相关工作材料的,实行记名累加制:部长在规定时间内三次不按时提交本部门相关材料的,经主席团反应查实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3、部长例会每学期部长不得以任何原因缺席三次,一经超过三次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第十一章 退出机制

    第三十五条 所有提出辞职申请的成员,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经组织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须由本人向团委递交申请表,经主管老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七条 部长辞职,须向分管副主席递交申请表,经学生会主席与分管副主席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八条 部门副部长辞职,须向部长递交申请表,并由部长转交至分管副主席,经分管副主席与主席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九条 部门干事辞职,须向部长递交申请表,经分管副主席与主席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四十条 所有任职期间辞职的成员,本学期综测不按其辞去的职务加分。

    第四十一条 无故缺席会议、值班、活动,或无故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达3次,及因故未参加部长例会达3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二条 部门干事任期一年,在职期间,除特殊客观原因外,不允许私自退出学生会队伍,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干事,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三条 副部及以上任期自换届公示之日起,到下一任换届完成为止,在职期间,除特殊客观原因外,不允许私自退出学生会队伍,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学生干部,将其情况全院通报,不发放干部资格认证证书。

    第四十四条 所有任职期间擅自离职的成员,本学期综测不按其擅自离开的职务加分并取消相关评优资格。

    第四十五条 近一学期内有三门及以上课程(包括考查课)不及格的成员,予以劝退。

    第四十六条 工作上出现严重判断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成员,予以免职,并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七条 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在职期间偷懒、懈怠、推脱,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学生会工作的成员,予以劝退,情节严重者予以免职或罢免,并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八条 工作作风不当,影响学生会形象,违背学生会规章制度,违反校纪校规、国家法律的成员,予以罢免,并将其情况全院通报。

    第四十九条 劝退部长需由分管副主席撰写报告表,经主席批准后方为有效,并存入档案;劝退部门副部长需由部门部长撰

    写报告表,经分管副主席批准后方为有效;劝退部门干事需由部门副部长撰写报告表,经部长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五十条 所有任职期间被劝退、免职或罢免的成员,本学期综测不按其被劝退、免职或罢免的职务加分;学生干部不发放其被劝退、免职或罢免职位的干部资格认证证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宝马彩票网学院学生会制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五十二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适应本部门的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各级职务加分标准:职务

    主席

    副主席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0-1.6

    0-1.4

    0-1

    0-0.8

    0-0.5

     

    注:(一)校学生会干部比同级别院学生会干部多加0.1分。

    (二)其他由学校各部门牵头成立的学生组织按照部长标准加分。

    (三)楼长、系部学生会干事分别按照学生会干事标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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